1.论文标题:《 》(稿号 )。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自签字之日起,作者同意将该文发表在《中华养生保健》杂志,编辑部可对本文的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和加工,发表后版权归《中华养生保健》杂志社所有。该社有权以电子、光盘、网络等形式复制、汇编出版、发行,并可授权“万方数据”、“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国内外网络、数据库等检索系统长期收录、使用。所发表的论文稿酬已在编审费中扣除,产生的所有版权收入归杂志社。
3.本文发表后作者享有非专有权,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但应注明发表于《中华养生保健》年、卷(期)、起止页码。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转载、复制、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须征得《中华养生保健》杂志社书面同意。
4.该论文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时,作者应主动向《中华养生保健》杂志社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5.作者保证本文不涉及国家和单位保密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所规定的相关保密要求,不侵害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利益、署名排序无争议,否则,责任由作者自负。
6.作者承诺本文无抄袭,无伪造及篡改科研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相关内容未曾以各种文字、语种在国内外各类媒体公开发表过,无一稿多投,且本文发表后不再以任何语种向其他刊物投稿。如发生版权纠纷,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发表前若有作者的增减或变更,须由前两位署名作者及通讯作者出具亲笔签名的许可信。
7.该论文虽已通过《中华养生保健》杂志社编委会的审核,但在编辑过程中发现该论文与国内外现有数据库中的文献雷同比例总数超过20%、单篇文献雷同比例超过10%的,作者须同意调换新文章或按编辑部的要求修改,否则,杂志社有权拒发该文并不退还作者已交纳版面费;如发表后发现该文与原有文献的雷同比例超过上述限定比例,杂志社有权允许已收录该文的网站、数据库等文献检索系统撤销对该文的收录,构成剽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杂志社有权采取刊登公告、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等措施,以维护健康的学术风气。
8.作者均同意以上内容,按作者署名顺序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作者1签名 日期:
作者2签名 日期:
作者3签名 日期:
作者4签名 日期: